工程索赔书证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
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
往来文件
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施工进度记录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技术文件
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财务文件
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其他相关文件
气象资料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像
这些书证用于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以及工程实际损失。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