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报告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结婚报告表》 :这是军人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作为归档材料。《结婚函调报告表》:
如果结婚对象是地方人员,需要通过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并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这是军人在递交部队结婚申请时要提交的资料,证明双方身体健康。
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确保信息一致且婚姻状况与实际相符。
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一般需要3张,用于登记结婚。
特殊情况的额外材料
离过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和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需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政治情况证明:
有些部队需要在恋爱报告中注明对象的政治情况,如政历清白或中共党员等。
单位意见
当地社区或村委签署意见并盖章。
乡镇或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学员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顺利完成军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