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退伍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包括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计发。
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伤亡保险金和退役医疗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发放。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其他补助
职业年金、一次性退役金、养老保险等。
具体金额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
综上所述,士官退伍费包括多个部分,每个部分的计算方法不同,具体金额以当年标准为准。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财务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计算方法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