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的劳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定免税劳务
法律援助人员取得的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标准法律援助补贴。
临时免税劳务
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
增值税免税劳务
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如家庭自用牲畜、家禽、蜜蜂及其产品,农副产品、林产品,食品(不含饮料),农药、化肥,中药材及中药制品,稀土、铀矿,矿产品,煤炭,棉花,纸及纸制品,图书、报纸、期刊,文物及文物品,针纺织品,机动车、拖拉机及其零配件,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软件及服务。
服务、劳务及无形资产,如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宗教活动,其他免税服务,无形资产(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
营业税免税劳务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出口免税劳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如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软件产品,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已使用过的设备,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其他免税劳务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化肥免征增值税。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
程租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这些免税劳务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农业、科技、文化、体育等,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具体免税劳务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