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上诉状的正副本 :正本准备一份,副本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准备。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的证据材料:
需要编写证据目录,并按照上诉状的总数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授权委托材料
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诉讼代理人代为提交上诉材料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材料
上诉案件移送函原件。
上诉状送达回证或送达凭证。
一审裁判文书原件。
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或凭证。
上诉案件受理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或减、免、缓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相关材料。
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能够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的证明材料。
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如退费至他人账户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格式要求:
所有材料可为PDF、JPG、PNG、WORD等格式,但需保证上传材料规范、完整、清晰。
内容要求:
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