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怎么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6:10    

征地工作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环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以下是征地工作的具体步骤:

征地报批前工作

制作《征地告知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征地告知书》,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及农户计划被征收土地的用途和范围,并进行征地调查确认、听证告知和组织征地听证。

征地调查确认: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确认被征地村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征地补偿费和需要安置的人数及安置途径。

拟定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并征求被征地村的意见。

征地报批材料组卷

组卷上报: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征地报批材料给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

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区域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等。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并公告方案。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并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后续工作

宣传教育: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完善政策: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制定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统一界定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

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保障民生,统筹解决群众的安置、出路和发展问题,优先考虑大多数群众满意的补偿安置方式。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与责任挂钩,使拆迁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征地工作依法、公正、有序进行,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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