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已经订立的合同,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这些特定情况包括:
重大误解:
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显失公平:
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即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
欺诈: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胁迫: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此外,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建议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