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中,服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挣分以争取减刑:
劳动
监狱通常会安排犯人进行劳动生产,劳动形式可能包括服装加工、电子产品制造、手工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根据劳动岗位和绩效高低,犯人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激励,这种激励有时也被称为补贴,但并非正式工资。
劳动激励分为直接打到犯人账户的金钱和实物奖励(如食品、日用品等)。
学习
犯人可以通过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来挣分,例如学习法律知识、职业技能等。
学习成果可能会转化为积分,进而用于减刑。
遵守纪律
犯人在服刑期间如果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定和纪律,没有发生违纪行为,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分数。
每月基础分为70分,根据改造表现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立功表现
犯人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或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可以获得较高的分数。
立功表现一般记80分,重大立功表现可以记更高的分数,如160分及以上可获得更长的减刑时间。
表扬
监狱会根据犯人的日常表现,每月给予一定的表扬,表扬可以记40分。
连续几个月得分不低于100分,攒够600分可以形成一个表扬,表扬可以用来减刑或假释。
减刑程序
日常考核和监室推荐是减刑的第一步,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
集体研究和公示环节,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并将拟减刑名单公示,接受罪犯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监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终能否获得减刑以及减刑的幅度,还需根据当地监狱和法院的具体规定和审核结果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