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知识资料大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22 08:23:12    





什么是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吸毒为什么会成瘾?


吸毒会成瘾是毒品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毒品有个共同的特性,就是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脑内与学习记忆有关的神经系统,逐渐产生精神依赖(心瘾),进而形成追求使用该药物的行为;另一方面,毒品进入人体后,破坏人体正常的平衡,产生在毒品作用下新的平衡状态(身体依赖)。一旦停止吸毒,就会感到不适。只有连续不断地吸入更大剂量的毒品,才能保持人体新的平衡。


吸毒的危害


常见的吸毒行为有:烟吸、烫吸、鼻嗅、口服、注射等方式。吸毒首先会对吸食者自身的心理和身体造成危害,对心理危害:吸毒会损伤大脑神经,导致神经紊乱,会使患者出现兴奋,幻觉甚至产生抑郁自杀等行为。对身体的危害:吸毒会损伤人的身体器官,引发一些疾病的发生。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吸毒患者花光积蓄后,会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钱财,如偷,盗等手段,诱发各种违法行为,影响社会安定。


吸毒的后果


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都对涉毒违法犯罪作出了规定,将涉及毒品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到一般违法或刑事犯罪的范畴,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吸毒虽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但吸毒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不亚于犯罪。吸食毒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给予15日以下拘留,而且单处或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对吸毒成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有需要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刑法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至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我国的毒品犯罪罪名主要有13种,具体如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的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提高防范意识,远离新型毒品


相较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合成毒品)增多,识别查处难,毒性更为强烈。《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海洛因、冰毒等滥用品种仍维持较大规模,大麻吸食人数逐年上升,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时有发现,花样不断翻新,包装形态不断变化,有的甚至伪装成食品饮料,出现“毒邮票”、“毒糖果”、“毒奶茶”,极具伪装性、隐蔽性、诱惑性。


小检要提醒



1.减弱好奇心,了解合成毒品真相。2.不为他人买卖、保管、投递不明物品。3.在娱乐场所提高警惕,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香烟,避免因误食毒品而上瘾或遭到性侵犯。4.遵照医嘱,合理用药,不滥用镇痛、镇静、减肥、安定类药物。5.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用毒品来满足某种心里需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你我做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