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之所以被归类为“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因为它具备以下特点:
由银行承兑: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作为承兑人发行的,这意味着银行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持票人,因此具有很高的信用度。
支付能力较强:
由于银行本票的承兑人是银行,其支付能力相对较强,这使得银行本票成为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品种。
使用限制:
银行本票的资金不能通过网络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或转出,只能通过实体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机办理。
存放地点和用途:
银行本票不同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它存放在银行,但用途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属于“其他货币资金”范畴。
综上所述,银行本票作为一种由银行承兑的、具有较高信用度的支付工具,其性质和使用方式决定了它应当被归类为“其他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