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追诉时效一般为 三年,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追诉时效 :离婚后的起诉权时效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的追诉时效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三年内仍有追诉权,但如果涉及到特定情形(如隐藏、转移财产等),则追诉时效可能缩短为一年或三年。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尽早采取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