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
书面更改姓名申请书 (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本
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人照片: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证明
未成年人改姓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需提供收养证。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及协议书签字同意。
在校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针对有工作单位的人)。
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针对父母离异情况)。
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的证明。
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建议改名者在办理改名前,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改名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