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变更应当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户主身份证:作为户主的身份证明,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原件。
户口本:提供原有的户口本原件。
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更改家庭住址的原因和新的家庭住址信息,可以在派出所获取或在网上下载模板填写。
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居住在亲属家的房产证和亲属关系证明等。
前往派出所办理
选择辖区派出所:根据新的家庭住址所在的辖区,选择对应的派出所前往办理。可以通过查询当地派出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咨询社区工作人员确定正确的派出所。
提交申请材料:到达派出所后,向户籍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会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填写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原家庭住址、新家庭住址等内容,务必填写准确、清晰。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审核:派出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变更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会将申请材料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上级公安机关审批:上级公安机关会对派出所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派出所。
办理迁移手续
如果是迁回原籍、另立门户或投靠亲属,需要先到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相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清楚具体的要求和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如原籍的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再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