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的手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挂靠申请。
准备材料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的声明。
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果是挂靠在亲友家中,还需提供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如果是跨区挂靠,需要提供《户口准迁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报到证(应届生)、户口迁移证、未婚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等。
办理流程
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然后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上述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
审核与批准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在办理户口挂靠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办理失败。
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时,应确保亲友同意并签署相关责任书,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