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为 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则需要回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
此外,如果一方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