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其包括以下部分:
电梯井、 管道井、 楼梯间、 垃圾道、 变电室、 设备间、 公共门厅、 过道、 地下室、 值班警卫室等。
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同时,也有一些部分是不计入公摊面积的:
仓库、 车库车道、 供暖锅炉房、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管理用房等。
高层低于2.2米的夹层、 技术层、 地下室、 架空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做顶盖建造的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伸缩缝,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挑楼、 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未封闭的阳台、 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这些公摊面积和不计入公摊面积的部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详细核实公摊面积的组成和计算方式,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