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免税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苗木行业相关用地,如生产、加工、销售苗木及其制品,森林管理以及苗木育种和实验室技术服务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