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流拍后,降价幅度通常为 10%-20%。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次拍卖流拍:
降价10%-20%进行第二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流拍:
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
如果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则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降价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拍卖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多次拍卖未能成交的情况下,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
拍卖流拍后,降价幅度通常为 10%-20%。具体规定如下:
降价10%-20%进行第二次拍卖。
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
如果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则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降价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拍卖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多次拍卖未能成交的情况下,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