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立案是指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形:
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重复起诉行为会严重侵害被告的合法权益,并对司法公正和效率造成不利影响。对于重复起诉,法院通常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除非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
此外,刑事案件中虽然不允许重复立案,但同一个案件出现两次立案的情况时有发生,通常由最先立案的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另一方将案件移送最先立案的侦查机关。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遵循“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避免重复起诉,以维护司法公正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