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应当在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进行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备案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章程备案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等。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审核与决定
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领取备案通知书
在承诺时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备案通知书》。
此外,对于食品企业,无论其工商营业执照是由省工商局还是市工商局颁发,标准备案一律到省卫生厅进行。
建议:
企业在办理备案前,应仔细准备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可以提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咨询具体的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备案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