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工通常指的是 用工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在岗职工。具体定义可能因不同的法规和上下文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或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具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员工。
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工作,一般半年以上可视为长期。
此外,长期工通常享有更稳定的雇佣关系,包括更好的福利和升职机会,与短期工相比,长期工的稳定性更强。
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合同期限和相关福利待遇,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