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应当去 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当地车管所)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车管所办理
车主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等)前往当地车管所提交报废申请。
车管所对报废车辆进行查验,确认车辆符合报废条件后,将开具报废通知书。
车主凭报废通知书前往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
回收企业办理
回收企业根据报废通知书收购报废汽车,并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回收企业需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如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注销登记手续
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车辆登记的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建议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或通过其提供的渠道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