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抗诉后通知当事人的时间,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检察院直接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
检察机关直接审查的上诉审的抗诉期限为10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察院抗诉的受理期限
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检察长批准。
抗诉书送达时间
刑事抗诉书是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送达,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检察院直接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抗诉期限为10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察院抗诉的受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
抗诉书送达时间:一般为3天左右。
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