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性法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6:36:36    

地方性法规是指 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仅在其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且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包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中较大的市指的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地方性法规可以涉及的地方事务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这些法规在制定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并且不得与更高层级的法律文件相抵触。

总结来说,地方性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对于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其效力范围限定在制定它的行政区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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