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计算公式:
滞纳金 = 欠费金额 × 逾期天数 × 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社保补缴滞纳金是按照欠费金额每日加收万分之五来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即滞纳金最高不能超过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
例如,如果某企业欠缴社保费9500.99元,滞纳金计算方式为:9500.99元 × 0.0005 × 滞纳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