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发布拟征地通告: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他们有权申请听证。
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在拟征地通告发布后,应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障。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以便准确评估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和附着物情况。
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一书四方案”包括征地申请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需拟定并上报审批。
征用土地公告:
在获得批准后,应发布征用土地公告,通知被征地农户和相关单位。
征地补偿登记:
完成听证后,农民需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确认补偿事宜。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确保补偿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最终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这些手续旨在确保农村征地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步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