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征税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从价税
按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完税价格可以是成本加运费和保险费的价格(CIF),也可以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FOB),或者是法定价格。
从量税
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征收关税。
计算公式:从量税额 = 商品数量 × 每单位从量税额。
优点是手续简便,容易计算,对质次价廉的低档商品保护作用较大。
混合税
同时采用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方式计算关税。
计算公式:混合关税税额 = 从价税税额 + 从量税税额。
适用于耗费原材料较多的工业制成品。
滑准税
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
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选择税
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规定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海关一般选择一种税额较高的税率进行计征。
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很少采用。
复合税
同时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方式计算关税,通常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在进口环节的延伸,购买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
是一种消费增值税的征收方式,用以对国内市场的公平性进行调整和保护本国企业的竞争地位。
进口消费税
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国家各类支出。
这些征税方式可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和调整,以达到保护国内产业、调节市场、增加财政收入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