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入伍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年龄、学历、身体条件以及政治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条件:
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需在18至22周岁之间。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学历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需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
身高需达到158厘米以上。
体重需符合BMI值在17至24之间,且空腹血糖<7>
视力要求: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低于4.8者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矫正后视力需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
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肾肺内脏无疾病。
妇科方面,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等不合格。
政治条件
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强烈的爱国情感和为国奉献的意愿,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立场坚定。
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影响军容的情况,及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的,均不合格。
其他要求
征兵办负责人提到,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各期妊娠者不合格。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应征女兵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文化素养和政治可靠性,以适应军队的要求和完成各种任务。符合条件的女青年可以通过当地的兵役机关进行报名,并经过初步审查、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最终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