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选调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国籍与思想政治素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热爱教育事业,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身体与心理素质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优先选调条件
所学专业与高考学科相关的毕业生。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截至报名截止日)。
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截至2025年春季)。
其他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需由人事编制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校应允许有报考意愿的教师有序参加考试。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这些条件旨在选拔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以确保选调的质量和效果。建议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准备,积极报考,争取获得选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