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抵押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
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房产的产权证;
担保人资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房产证、土地证;
借款人的配偶身份证(如房产为共有);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过年检);
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针对购买新房);
央产房需提供房屋上市证明;
借款人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