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分摊面积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31:04    

共有分摊面积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垂直通道建筑面积,如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室外楼梯等。

2. 水平通道建筑面积,如门厅、大厅、走廊、门廊、门斗等。

3. 服务于本幢建筑的特定房间建筑面积,如变电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

4. 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含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5. 其他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不应计入共有分摊面积的有: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

为多幢建筑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幢外的公共休憩设施或架空层。

分摊共有分摊面积的原则通常是:

如果有合法的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则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如果没有合法的分割文件或协议,则按照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分摊方法可能包括:

住宅楼以幢为单位,按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商住楼根据住宅和商业不同使用功能,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后再各自分摊。

综合楼按各自功能,参照商住楼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以最新的参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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