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问题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处理:
环保部门:
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有权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
水利部门:
负责水资源的规划、管理和保护,监测水质,监管水资源。
卫生部门:
负责监管饮用水和水质安全,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检测。
农业部门:
负责农田管理和农业生产的环境保护,调查并采取减少农业对水环境负面影响的措施。
市政部门:
处理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
渔政部门:
处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
海事部门:
处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国土资源部门:
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海洋部门:
负责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管理的监督管理。
遇到水污染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上述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