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伪造假车牌的罪名问题,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不构成刑事犯罪
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不能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根据《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能否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问题的请示》【法研〔2009〕68号】的答复,民用机动车号牌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因此做假车牌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行为人仍需受到行政处罚,包括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违法所得会被没收。
构成刑事犯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包括机动车号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包括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构成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建议在实际案件中,根据具体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罪名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