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扦房子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人民政府授权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住建委、城建局、拆迁办公室:
这些部门也可能参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
建议
农村危房拆除: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
城市房屋拆迁: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具体部门可能是住建局或拆迁办公室等,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这些部门在房屋拆迁和征收过程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确保拆迁工作合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