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会扣1分的交通违章行为: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夜间行车或特殊天气条件下未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宽灯、雾灯等。
不按规定会车:
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提前减速、保持安全距离、礼让其他车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或标线的规定行驶。
超载: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或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
未系安全带:
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证件: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