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土地的实际成交价、土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以及土地的性质(如是否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基准地价标准
土地出让金通常按照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这个比例一般在40%至60%之间。
如果土地有实际成交价,并且这个成交价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则按照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如果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则按照全部地价的40%计算。
划拨土地使用权
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或补办出让手续时,通常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出让金。
异议处理
如果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计算出的出让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的40%计算出让金。
成本价格限制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
特殊情况
对于1990年以前取得的土地,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出让金。
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土地,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出让金。
特定情况下,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以及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出让金标准有所不同。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