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核对公司名称,确保无重名后,工商局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材料
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房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出资证明。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开设验资账户
股东携带出资额、公司章程、核名通知书、法人代表私章、身份证等到银行开设验资账户。
存入注册资金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将资金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办理验资报告
提交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询征函及公司章程等至会计师事务所,获取验资报告。
提交工商设立资料
填写并提交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
提交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文件至工商局。
领取营业执照
约3个工作日后,前往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刻制公司印章
凭营业执照至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制公章、财务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至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至当地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需配备会计以提交相关资料。
开设基本账户(纳税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至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申领发票
根据公司性质(销售商品或服务)至国税或地税申请发票。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