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办理通常需要前往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会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并决定是否批准低保申请。
发放: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低保待遇,并由民政部门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建议联系当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获取更详细的低保申请信息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