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警察不负责任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举报
您可以向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局或上一级公安局进行举报。
通过法律途径
如果是刑事案件,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
对于治安案件,您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同级政府或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利用举报平台
您可以使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12337平台)进行举报。
拨打热线电话
您可以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或12389公安部举报中心热线进行投诉。
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您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法制、纪检部门或检察院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注意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且受理机关应及时查处并告知结果。
请确保在举报过程中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以便有关部门能够有效处理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