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在起诉后会进入 开庭审理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
宣布合议庭成员
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作证
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宣判
宣判后,法院一般是直接给双方当事人送达纸质裁判文书,也可以通过短信的形式直接发送给当事人确认的手机号码上
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诉讼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