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发证机关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2:01:34    

居住证由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并且每年签注一次。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1.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 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3.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因此,居住证的发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具体办理地点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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