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有效身份证件
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会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提出离婚的,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法院审理:包括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参与诉讼等手续。
建议
协议离婚:建议双方先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等待时间和处理流程。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并准备充分的证据,以便在法院能够高效地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