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决定离职时,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措施:
提前通知
确保您已经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如果是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
保留证据
提交书面辞职信时,最好有领导签收或通过快递送达,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签收单、快递回执等。
沟通协商
尝试与领导进行沟通,解释您的离职意向,并尽量取得理解和支持。
如果可能,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沟通的内容和结果。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您的离职申请,您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直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交接工作
在离职前,确保您的工作已经妥善交接,以免给用人单位带来不便。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请记住,尽管领导可能希望挽留您,但您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