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建筑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遵循以下规定:
营业税
总承包方需根据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分包方需对其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总承包方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分包款项时应扣除应缴税款。
增值税
建筑业分包方需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分包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而有所不同。
一般纳税人分包方可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可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分包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包不可抵扣进项税。
劳务分包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为11%。
其他税费
除了增值税外,分包方还需缴纳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地方教育费、印花税等。
纳税程序
纳税人应先办理税务登记,并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会计、办税人员。
按照发票管理制度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18年的税法规定,实际税务处理可能因地区、具体操作和法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