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开庭后宣判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总结:
普通程序
一般情况: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重大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速裁程序
一般情况:10到15天。
简易程序
一般情况:20天到1个半月。
当庭宣判: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二审
一般情况:2个月以内宣判,重大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检察院阅卷时间:1个月,不计入审限。
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法院在庭审结束后择日再宣布判决,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及相关诉讼参与人。
总结
普通程序:通常2个月以内宣判,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个月。
速裁程序:一般10到15天。
简易程序:通常20天到1个半月,当庭宣判较为常见。
二审:通常2个月以内宣判,重大案件可延长2个月。
判决一旦作出,都应当公开宣告,并及时送达给相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