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他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寻求赔偿。赔偿通常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
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虽属于人身权利,但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例如,名誉受损可能导致公民失去工作机会,或法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因名誉受损而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丧失。此外,受害人为了恢复名誉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范畴。
精神损害赔偿
当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导致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时,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时,通常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和解协议来确定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数额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