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双基数是指 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缴费基数。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通常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职工工资总额来确定。
如果单位职工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偏低,可以按照职工缴费基数来计算单位缴费,但这会导致单位负担过重。
如果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工资都超过上年度省均工资60%,则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缴费基数一致。
职工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
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省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省均工资60%申报。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20%,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职工缴费比例为8%,全部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职工上年度人均工资为50000元,省均工资为5000元。
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可以是50000元(如果所有职工工资都超过省均工资60%)。
如果职工工资偏低,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例如按50000元计算。
职工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为50000元。
缴费金额
单位缴费金额 = 50000元 × 20% = 10000元。
职工缴费金额 = 50000元 × 8% = 4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50000元 × 8% ÷ 139 ≈ 359.79元。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50000元 + 50000元) ÷ 2 × 1% = 5000元。
月基本养老金
月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787.71元。
建议
单位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
职工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应确保其符合当地社保局的规定,避免因基数过低而影响未来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