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监外实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33:34    

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

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等严重传染病,或反复发作的精神病如无服刑能力的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以及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如心脏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等,需要保外就医。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法律给予特殊照顾,允许她们在监外执行刑罚,以确保她们和婴儿的健康与安全。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上述第二类情形(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得监外执行:

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自伤自残的罪犯

企图通过自伤自残的欺骗方法谋得保外就医的罪犯。

监外执行的程序包括:

罪犯确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必须保外就医的,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先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监外执行的条件严格,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相应的程序和医院证明,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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