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主要 属于正科级,但在直辖市和副省级市的市辖区,街道办的规格会提升至正处级。具体来说,街道办事处作为县级政府或区级政府的辅助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级别上,绝大多数街道办事处属于正科级,但在直辖市和副省级市的市辖区,街道办的规格会提升至正处级。
此外,虽然存在将街道办视为乡级行政区的观点,但这并不符合法律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街道并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级行政区划,而是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综上所述,街道办的级别主要为正科级,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直辖市和副省级市的市辖区)可以提升至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