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正如何办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3:43:39    

办理校车需要遵循以下详细流程: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需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

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

驾驶人具备校车驾驶资格。

制定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等。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校车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征求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将材料送至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这两个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审查与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一旦获得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若申请未获批准,相关部门将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校车登记和标志

需要办理校车登记和标志的学校负责人或车辆驾驶人,在交警队或教育局领取和填好《申请表》后,到教育局签注意见和盖章,再带好车辆的相关手续(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保险单、申请表)及其复印件,开车到交警大队办理。具体办理科室是县交警大队二楼的法制宣传教育股客运车辆管理办公室。

驾驶校车资格

相关文章